第04版:综合新闻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特别关注
 
标题导航
中央军委举行晋升上将军衔仪式
全国夏秋季征兵工作全面展开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
营改增试点今日起在全国推开
寒亭:构建“大德育”管理体系
加强学生文明礼仪教育
永远快乐的韩永乐
昌邑市实验幼儿园开展“幼小衔接”家长专题讲座
执着明锐 圆梦清华
2013年08月0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营改增试点今日起在全国推开
新增试点纳税人104万户



  据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 (记者何雨欣 侯雪静)为优化现行税制,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释放改革红利,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将广播影视服务等纳入现代服务业范围,这标志着营改增试点实现地区、行业“双扩围”,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
  营改增不是税种的简单转换,而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也是以结构性减税促进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点。2012年1月1日,酝酿多年的营改增在上海的“1+6”行业率先试点,其中“1”为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在内的交通运输业,“6”包括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等部分现代服务业。随后,营改增试点的步伐在我国加快推进。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广东、深圳、天津、浙江等地相继纳入试点,试点地区的GDP总量已占全国的50%左右。
  2013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8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广播影视服务等纳入现代服务业范围。对此,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指出,这意味着下一步营改增的改革模式将不再是地区试点,而是分行业在全国推开,成熟一个行业推进一个行业。
  截至目前,各地已确认新增试点纳税人104.26万户,其中交通运输企业47.71万户,现代服务业企业56.55万户。“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等九个行业将全部实现营改增。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