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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表示,2007年12月至2009年5月,济南市分四批次向社会销售经适房1259户,从8月1日起,这批购买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后可上市交易。 为规范经适房交易行为,济南市出台了《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交易管理若干规定》,内容主要包括经适房上市交易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上市交易程序等两方面内容。据介绍,市民要取得所购经适房完全产权,一是购买经适房满5年,其购房期限从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二是向政府缴纳了相应的收益价款。经适房取得完全产权后,其房屋性质也转变为普通商品房,既可继续自住,也可上市交易,交易手续及应缴税费,按普通二手房交易政策执行。 ■本刊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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