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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
7月2日,有媒体曝光造价1.2亿元的郑州“宋庆龄雕像”未完工即被拆除的消息,让舆论再次聚焦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以下简称“河南宋基会”)。河南宋基会曾因“善款放贷”等问题使公信力受损,备受质疑。早在2011年9月,河南省统战部、民政厅等多部门宣布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河南宋基会“善款放贷”等问题,时隔两年仍未见有调查结果对外公布。 从7月2日到8月2日,时间跨度整整一个月;若追溯以往,从2011年9月到现在也快两年了,但围绕在河南宋基会的种种疑云,仍然难以拨云见日。只见调查,不见结果。2011年9月开始的调查,到现在没有下文。所谓的调查究竟是敷衍舆论的谎言,还是因事件过于复杂而导致调查进程难以推进?若是前者,则暴露出相关部门调而不查,这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风极大地损害了党政部门的公信力;若是后者,亦应该如实公布调查进展,不能使调查有头无尾,或者一直在路上,永远没有终点。 耐人寻味的是,记者日前实地回访发现,针对巨资建设的“宋庆龄雕像”未完工又遭拆除,相关部门始终以仍在调查为由拒绝透露更多情况。“仍在调查”、“正在调查”似乎成了万能回复,一句话就打发了记者和强烈关注该事件的公众。即便“正在调查”属实,调查组亦有责任披露目前已经调查出的结果。 事实上,河南宋基会事件并不复杂。舆论关注的焦点基本上集中于四方面:一个公益机构哪来那么多钱建耗资不菲的“宋庆龄雕像”?该项目真是“善款投资”吗?巨型雕像为何能够未批先建?突如其来地建,又莫名其妙地拆,损失谁来埋单?回答这些问题,并不难,难的是相关部门不愿意回答,始终惜字如金。 回应舆论质疑,这是河南宋基会不容回避的责任。据民政部发布的《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规定: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公布所开展的公益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评审结束后,应当公布评审结果并通知申请人。公益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公布有关的资金使用情况。在河南宋基会官网上,找不到关于雕像建造、拆除等项目情况介绍。如此藏着掖着,这样的基金会不是故意自损公信力吗? 回应舆论质疑,监管部门也责无旁贷。两年前,河南省委省政府领导就河南宋基会事件指示,“迅速成立由省委统战部、省民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等有关单位组成调查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媒体所反映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但调查组为何不真诚地给公众一个起码的交代? 推诿拖拉,不是明智之举。越推拖,越让人怀疑其中的水很深,更有廓清的必要;越推拖,也必然让相关部门的公信力流失或者变得污浊不堪。诚然,河南宋基会雕像事件,水再深也有底,能不能水落石出,就看相关部门愿不愿意调查,有没有责任打捞;人民心中有杆公平秤,真相一日不明,公众就不会罢休,也会对相关部门作出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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