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财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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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小微企业不能是权宜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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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两分三提升 实施分类分行业汇缴检查
2013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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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小微企业不能是权宜之计



  经参

  据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日前发文对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提出指导意见,内容包括:加快设立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股东或有限合伙人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扩大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资本规模等。
  加上此前中央反复要求的信贷资金必须重点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倾斜,以及对销售额低于2万元的小微企业实施免税。一时间,小微企业俨然成了“香饽饽”,受到了各个方面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
  处于社会夹心层的小微企业,虽然承担着居民就业、收入增长、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责任,却一直处于社会的边缘地带,无论是政策、资源、资金等方面的支持,还是发展环境、发展条件、发展氛围等方面的营造,都很难向小微企业倾斜。突然这么多政策利好落到小微企业身上,是否意味着小微企业的春天真正来临了呢?显然,不能简单地用“是”或者“不是”来回答。
  小微企业突然“受宠”,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的需要密不可分,与当前中央对经济增长的认识密不可分。
  从宏观经济形势的需要来看,经济的持续下滑,已经对居民就业和收入增长构成了很大威胁。如果继续将目标锁定在经济增长速度上,锁定在大企业和大项目上,锁定在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以及各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那么,居民就业和收入增长就很难保证。而发展经济的目的就是为了居民就业和收入增长,为了提高广大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在这样的情况下,唯有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尽快让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走出困境,才有可能避免经济增速下滑带来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也才能确保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需要引起重视的是,无论是出于经济形势的需要,还是对经济增长速度观念的转变,对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支持,都不应该是一种权宜之计,都不能只顾眼前不顾长远,而应当作为一条基本原则牢牢把握和坚持。也只有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稳定了,居民就业和收入增长也就有保证了,中国经济才能真正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中国的发展才不会在各种矛盾反复出现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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