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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12年度省级“青少年维权岗”标兵单位和青少年维权工作标兵评审会召开,经过13家单位及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的层层评审,全省10家单位被评为“青少年维权岗”标兵单位,奎文区检察院公诉科作为全省检察系统及潍坊地区唯一代表成功入选。 近年来,奎文区检察院公诉科立足职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适合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特点的执法办案方式,不断完善执法办案机制。先后成立了“阳光会谈室”、“爱心实践帮教基地”,聘请了未成年人刑事帮教志愿者,不断开展公诉进社区、进学校工作,开展青少年假期安全、遵纪守法等专题讲座,将法律进社区、进学校工作打造成为维权基地、普法基地、教育基地。 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挽救涉案未成年人,该院公诉科与教育部门沟通配合,加强与不捕不诉未成年学生所在学校的联系,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恢复学业;与社区组织联手,依托社会力量开展预防、帮教工作,督促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彻底改造;依托家庭的亲情力量,感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重塑新生。通过构筑学校教育、家庭感化、社会挽救三道防线,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记者侯江宏 通讯员玄承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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