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残疾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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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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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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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花兆贤带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对全市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视察。
  视察组听取了市残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等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潍城区西关街道残疾人家庭医生服务中心的工作情况。视察组一行分别深入到诸城市的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科、幸福托养中心,安丘市安德仕服装公司、爱伦启智学校,昌乐县宝城医院康复中心等地对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实地察看,分别听取了诸城、安丘、昌乐、坊子4个县市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汇报。
  《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立足我市残疾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救助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条件,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逐步形成了平等、参与、共享的局面,有力推动了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视察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人员对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的认识上有差距,对保障法规定的本部门的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歧视残疾人、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与保障法相配套的法规还不完善,服务残疾人的项目还不全面等。
  视察组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方向。视察组认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要继续加强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工作的认识,增强残疾人自立自强的信心和依法维权意识,全力营造尊重、理解、关爱、帮扶残疾人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残保金的收取和使用管理,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深入推进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为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要严格执行各项助残优惠政策,积极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加强对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要加大残疾人工作在民生事业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保障和帮扶标准,努力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王治江 郭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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