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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伟
一个母亲带孩子到百货商店,经过玩具部,看见一匹木马,孩子一跃而上,前摇后摆,再也不肯下来。可那木马不是为了出售,只是商店的一个陈设。店员们叫孩子下来,孩子不听;母亲说带他吃肯德基,依然不听。任凭许下什么愿望,总之就是不听。最后他们请来了百货商店特聘的儿童心理学家。专家问明原由,轻轻地走到孩子身边,附耳说了一句话,孩子像触电一样,连忙下来,牵着母亲的手仓皇离去。事后有人问专家到底说了一句什么话,专家说:“我说的是‘你要是不下马,我打碎你的脑壳!’”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赏识和惩罚一直是教育的两大法宝,缺一不可,二者应该成为孩子健康成长过程中并驾齐驱的两驾马车。 人类本质中最殷切的需要是渴望被赏识,对正在成长中的孩子来说尤其如此。没有赏识就没有教育,应该成为每一个家长教师教育孩子的座右铭。赏识,作为教育的一种思想观念和方法,它遵循生命成长的规律,尊重孩子的身心需要,走进孩子的内心世界,在信任、尊重、理解、激励、宽容、提醒的进程中,帮助孩子健康成长。带着赏识的目光,我们才能发现孩子的优点和长处,也才能真正激发孩子的内在动力。对孩子进行赏识教育,尊重孩子,相信孩子,鼓励孩子,可以帮助孩子扬长避短,克服自卑、懦弱心理,树立自信心。让孩子在“我是好孩子”的心态中身心和学识都得到健康的成长。 我们提倡赏识教育的时候,是否就意味着不要惩罚了呢?我们的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说:“假如某些人没有受到温和方法的影响,就必须求助于比较粗暴的方法,要到用尽一切方法之后,才能宣布一个学生不堪造就。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认为:“没有处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惩罚实际上也是尊重孩子的受教育权的表现,更是对孩子教育负责任的表现,可以有利于孩子的全面、健康发展。 当然,将惩戒的方式和对错的标准提前明确地交代给孩子也是非常必要的,尽量不要在错误发生后再去补救,在充分保护孩子自尊心的情况下,使用恰当有分寸的方法给予一定惩戒对于教育也是十分必要的。 同时一定要记住,惩罚绝不等于体罚,更不是伤害,不是心理虐待、歧视,让孩子觉得难堪,打击孩子的自信心。我们所需要的惩罚也只能是适度的惩罚。就好比手术要以不牺牲性命为宗旨,那么教育中的惩罚更要以促进孩子健康成长为目的。过度惩罚就等于伤害。马卡连柯说过:“正确地和有目的地应用惩罚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笨拙地、不合理地、机械地运用惩罚会使我们的一切工作受到损失。”比如严重的体罚,它会使孩子受到肉体上的伤害甚至影响到他们的生长发育,这是新时期《教师法》中严厉禁止的。 赏识要有爱,惩罚要有度;赏识要讲究方法,惩罚应考虑艺术。只有正确处理好这两种教育的手段和方法,才能实现完整的教育。才能真正使我们的教育变得更富有人文气息,也能帮助我们的孩子在成长的路上越走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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