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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付生 通讯员王中坤)为进一步加强供鲜奶吧生鲜乳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日前,市畜牧局根据《潍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鲜奶吧监督管理的通知》有关精神制定出台了《供鲜奶吧生鲜乳监管规定》。 根据规定要求,鲜奶吧生鲜乳直供牧场应为标准化规模奶畜饲养场,并通过相关认证,具有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挤奶厅、挤奶机及其生鲜乳储存设备;与鲜奶吧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供货合同,并保证所供应生鲜乳的质量。同时,从事鲜奶吧生鲜乳生产的牧场,须向所在地县(市)区畜牧局提出申请,填写《潍坊市鲜奶吧生鲜乳直供牧场申请表》,并提供生产、防疫等相关情况,及法定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无公害以上产品认定证书、奶畜健康证明、生鲜乳准运证明等证明材料,经所在地县(市)区畜牧局审查合格后方具备直供资格。直供牧场审查登记有效期为2年,审查登记期满后仍继续直供的,直供牧场应在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出重新审查登记申请,经审核符合要求的重新审查登记。直供牧场实行年检制度,市畜牧局每年组织专家组对其检查,进行年度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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