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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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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那些未能“整体着陆”的规定



执行不彻底的“限塑令”
  【背景】面对白色污染的挑战,“限塑令”应运而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此后各地纷纷出台实施意见和细则。
  【见闻】记者走访发现,已经实施5年的“限塑令”执行不彻底。一些大型商场和购物中心基本实行对塑料袋收费;在农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及零售店等一些场所,基本都是免费使用,明令禁止的超薄塑料袋又卷土重来。
  【声音】昆明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缺乏鼓励回收不可降解塑料袋的优惠政策,专门处置中心、回收再利用设施和社会回收网络皆为空白。此外,违法成本低而执法成本高,查到2000个塑料袋最多只能罚50元左右,“对违法者几乎没有什么威慑力。”

“难以落地”的垃圾分类
  【背景】早在2000年左右,广州、北京等地就开始试点垃圾分类,此后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试点行列。200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立和完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率。
  【见闻】尽管都知道垃圾分类的好处,但在实际推广过程中,从市民、清洁工人到垃圾清运车等环节都存在严重的“不分类”问题。在北京西城区广外一小区,记者见到的垃圾桶都有明确的分类标识,可是,除了一部分可回收的纸箱之类被放在垃圾桶边上,别的垃圾完全混装。多项调查显示,大多数市民并未对家庭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声音】安徽省政协委员汪洪杰建议,将垃圾分类投放知识作为中小学道德教育课的内容,使垃圾分类知识从小学就普及起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认知度;希望相关部门制订生活垃圾细化分类收集利用实施办法,通过法规约束规范垃圾分类和收集。

难改的“凑齐一撮闯红灯”
  【背景】“中国式过马路”在今年引发社会关注。此后,北京等城市交管部门纷纷开展行动,将行人及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治理纳入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重点,通过曝光、纠正、教育、批评和处罚等措施进行治理。
  【见闻】记者在一些城市了解到,即使在最集中的整治阶段,处理也经常遭遇“软抵抗”:被罚行人和司机并不配合,由于涉及面较大,处罚往往改为“批评教育”。由于执法成本高,“一阵风”的整治过后,“中国式过马路”又畅行无碍。在北京不少路口,“凑齐一撮人”集体闯红灯的现象随处可见,“大家不都这么走吗?”
  【声音】“习惯的形成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部分行人一直缺乏过马路看红灯的习惯,现在他们已经学会看指示灯,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对我们来说,处罚并不是目的,而是让每位交通参与者都养成安全、文明的出行习惯,维护道路安全。”广州市一位交警说。
难以执行的“禁烟令”
  【背景】2011年5月1日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按照规定,包括宾馆、酒吧、公共浴室、体育场(馆)、博物馆、书店、候诊室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都禁止吸烟。
  【见闻】记者近日在广州一家湘菜馆就餐时发现,尽管有“禁止吸烟”的明显标志,但仍有顾客忘我地“吞云吐雾”。餐厅负责人表示,由于顾客多忙不过来,且餐厅面积有限无法划分禁烟区,最重要的是,不愿“赶跑”前来就餐的“烟民”顾客。
  【声音】云南省卫生厅副厅长张宽寿认为,由于烟酒文化在中国人生活交往中根深蒂固,逢年过节、亲友见面,互相递烟被认为是沟通感情的方式之一。“要一下改变这种文化很难,需要通过媒体和有关部门,对香烟的危害和有关禁止吸烟的规定进行宣传,慢慢改变人们的认识。”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认为,立法定规则很重要,只有对公共场所的范围、违法如何处罚等作出明确规定,才能有统一的行为标准。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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