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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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放农村“房产所有证”
治理“小产权房”不能光靠查处
全国楼市销量增速趋缓
2013中国(潍坊)房地产发展年会落幕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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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放农村“房产所有证”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近日,泰安肥城房管局工作人员抬着400多份房产证主动来到曹庄村给村民送证。
  7年前,曹庄村新村搬迁统一规划,每家一座二层小楼,小的一百多平方米,大的几百平方米,村民住上了好房子。而今年,作为肥城市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发放试点村之一,全体村民在当天领到了房产证,户主和配偶每个人一个。
  为了尽快领到房产证,当天一大早70多岁的尹大爷来到社区排队。尹大爷高兴的跟笔者说自己的房子110多平方米,在城市里相当于一个别墅。“把楼拉到北京去值200万。”一个多小时的等待,尹大爷拿到了自己的房产证。
  为了了解农村房产证的用处,他特意咨询了房管局工作人员。“原来房子只能住,现在跟城市的房产证一样,可以搞经营,抵押贷款。”
  尹大爷一高兴,极力邀请笔者去参观他家的独院别墅,三个厨房三个厕所的房屋,非常方便。回到家他急切的跟老伴儿讲房产证的用途,“咱的房子咱的权利,买卖就平等了”。看到一人一个本,老伴儿开玩笑问“咱俩要是离婚呢”,两个人哈哈大笑起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据肥城市房管局副局长韩立勇介绍,集体土地房屋实现登记发证,体现国家对农民集体土地房屋物权的法律保护。日前肥城市向部分村民代表颁发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已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权属调查23472户,调查面积达210.6万平方米。肥城市将在三年内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实现登记发证工作。
  据悉,肥城市于2012年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辖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六权”确权发证,构建市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融资平台,逐步形成了农村产权制度的“6+1”改革模式。       山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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