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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完善五项机制保障新农合健康科学发展
2014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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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完善五项机制保障新农合健康科学发展



  安丘市自2006年被确定为新农合省级试点以来,通过健全完善领导机制、政策机制、宣传机制、监管机制、服务机制“五项机制”,农民参合率、受益率逐年提高,农民健康得到有效保障。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走在了潍坊市乃至全省的前列。2011年12月,代表潍坊市接受了省卫生厅业务工作考核,经验做法得到好评。2013年,该市合管办被省卫生厅授予“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卫生系统文明窗口”等荣誉称号,参合率连续五年达到100%,2013年共有474.3万人次得到新农合补偿,补偿受益率达到636.6%,累计支出27516.4万元。随着人均筹资水平的提高及报销比例、报销范围的加大,新农合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负担切实减轻,农民参合积极性大大提高,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有效缓解。
  完善领导机制,提高部门联动协作能力。安丘市政府进一步调整完善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该市合管办现有工作人员21名。各镇、街区健全完善了新农合管委会及经办机构,各村也都建立健全了新农合管理小组。同时,监察、财政、民政、审计、物价、农经等新农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都安排专人负责新农合工作,及时协调配合市新农合办公室开展资金筹集、监管、审计检查及其他日常工作。全市新农合工作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完善政策机制,提高新农合管理和保障水平。先后修订完善了安丘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及相关配套制度,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举办形式、资金筹集、基金管理、补偿范围、报销比例、慢病管理、总额预付和单病种定额付费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具体实施过程中,又根据上级要求和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特别是在保障民生、惠民利民方面加以完善和提高。一是提高补偿比。报销封顶线由2012年的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特殊慢病在门诊就诊治疗报销比例达到8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二是积极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将省政府确定的20类重大疾病可报销范围内补偿比确定为70%。患大病参合农民的住院费用,在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进行再次补偿。三是积极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对改革试点单位(市立医院)调整后的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和护理费的增加部分由新农合全额补偿,调整后的手术费,补偿比例由调整前的80%调整为82%。以上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新农合保障能力,保证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
  完善宣传机制,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为确保全市农民深入了解新农合,积极自愿参与新农合,该市针对不同层面的农民群众,采取新闻媒体、流动宣传车、宣传栏和粉刷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向广大农民积极宣传新农合的有关知识,使他们提高了认识,消除了疑虑,强化了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进行健康投入。印发新农合医疗折页宣传手册30余万份,并逐一发放到户。调查结果显示,农民群众新农合知识知晓率达到99%以上。每年就诊人次的大量增加充分证明农民的健康意识明显增强,有病早治,无病早防的健康习惯已经初步形成。
  完善监管机制,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规范运行。一是严格基金运行管理。严格按照“筹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见钱”的原则,由镇政府、街办筹集资金交财政专户管理,市财政局根据市合管办的使用情况拨款,市合管办通过银行转账划拨到定点医疗机构,做到了统一核算、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实现了新农合基金全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基金运行监督。在严格执行新农合补偿报销相关规定的同时,认真实行“一公开、三监督、一检查”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基金监管。即由市、镇两级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每季张榜公布一次新农合医药费用和报销数额,每半年公布一次经费使用情况;全市新农合工作随时接受参合农民监督,定期接受审计、财政、卫生专业人员联合审计监督,全程接受市新农合管理委员会监督;市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半年组织一次工作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通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较好地保证了新农合基金安全,提高了使用效益。三是强化控费措施。为防范基金透支风险,卫生局把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作为新农合管理的重点,积极探索和实施了以“年度总额预付包干”为核心的总额预付控费机制,在抓好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基础管理和服务管理的前提下,将监管关口前移,突出抓好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住院、单病种和药费等方面的费用控制,较好地实现了新农合补偿支出的总量控制,连续七年实现了新农合基金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目标。
  完善服务机制,确保参合农民真正受益。一是增加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达到基本医疗服务和新农合报销全覆盖,方便群众就医报销。卫生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了266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二级定点医疗机构3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35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不断增加现达到228处,为参合农民就诊报销提供了便利。二是健全完善市、镇、村三级网络系统,严格规范对接报销。在市、镇两级合管办和228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均实行了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和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报销,使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通过网络连接和数据传输,实现了医药费用的自动审核报销。三是严格执行新农合《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并实行最高限价。同时,规定医务人员原则上不得使用自费药品和自费医疗项目,确需使用,须征得病人同意并留有文字记录,且不得超过医药总费用的15%。四是结合上级要求,2013年该市新农合为参合农民出资1130万元购买了20种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险,市合管办及时与人寿保险公司进行对接,并与保险公司人员在合管办实行了大病保险合署办公,于2月1日起正式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工作。对参合农民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再给予补偿。截至目前,该市大病保险共补偿9076人次,累计补偿支出1198.7万元,形成了多重保障机制,切实减轻了农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较上年度明显增强。五是积极实施便民工程。深入推行“一证通”制度,参合农民在市、镇、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均实现了“一站式”即时结报,群众就医报销方便快捷;对潍坊市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也进行了系统联网报销,实现了网络审核、即时结报,方便了参合农民报销。同时,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实施了总额预付、单病种定额付费制度,进一步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负担。坚持每年都对上年没有得到新农合补偿的参合农民进行了免费健康查体,做到查体不走过场、不搞形式,真正让参合农民受益。截至目前,共为17.2万名参合农民进行了健康查体。
  2014年,该市新农合将进一步加大惠民力度,参合农民年人均筹资总额由350元提高到410元;年报销封顶线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单病种定额付费由50种增加到60种,最大限度减轻参合农民负担。
       于燕青 周文荣 栾爱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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