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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
──2014年2月12日在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姜树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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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市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都实现了新的发展和进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7301件,办结92217件,同比分别上升6.5%和5.3%,结案标的额149.2亿元。其中,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1583件,办结11081件,同比分别上升13.5%和14.7%。 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积极调节经济关系,助推经济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市委突破滨海、建设生态潍坊等重大部署,先后制定出台服务滨海加快开发、保障“三八六”环保行动等司法服务意见10余项。充分发挥商事审判经济调节功能,依法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5491件。依法审结企业破产、兼并重组、公司解散案件11件,积极帮助困难企业解危脱困和再生发展。依法稳妥审理银行贷款、票据证券等金融纠纷案件,协调解决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24件,为银行回笼资金4.1亿元。积极推进“创新潍坊”建设,依法审结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363件。 (二)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308件,判处罪犯7240人。严惩职务犯罪,依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56件,判处罪犯198人。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依法审结生产销售“地沟油”、加工贩卖病死猪肉、鸡肉等犯罪案件11件,判处罪犯30人。严处“恶意欠薪”行为,依法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3件,判处罪犯3人。组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464件。 (三)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积极服务和保障民生。着眼于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审结一审民事纠纷案件40132件。积极应对民间借贷纠纷年均递增55%的快速发展态势,审结此类案件11753件,涉案标的额30.2亿元。学习借鉴“枫桥经验”,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认真做好矛盾排查、诉前调解等工作;积极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在劳动就业、医疗卫生、交通安全等纠纷多发领域建立专业化调解组织70余个,畅通类型化纠纷的快速化解渠道。 (四)加强行政审判和司法建议工作,努力推进“法治潍坊”建设。依法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228件、审查执行非诉行政案件1250件。加大行政纠纷协调化解力度,69.5%的案件以和解、撤诉方式结案。着眼促进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联合举办法律培训26场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密切关注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工伤行政确认程序、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等司法建议80余条。 (五)不断强化执行工作,确保民生权益得以兑现。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8843件,标的额47.6亿元。认真组织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金融积案和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共执结涉党政机关案件168件、涉金融案件2049件、涉民生案件1331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813.2万元。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向社会公布了398名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加强与公安、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惩戒,联合对被执行人实施限制出境20人次,限制高消费18人次,司法拘留720人次,限制贷款309笔9487.2万元,进一步营造“生效裁判必须履行”和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二、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和基层便民服务网络建设,为群众远程立案6300余件、巡回审判案件3340件。实施“司法提速”工程,全年共有24885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加强涉诉涉法信访工作,实施“诉访分离”,实行领导带班接访和定期下访,中级法院班子成员先后到基层联系点接访8次,接待群众164人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606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5.3万元,并会同财政、民政部门,为特困刑事被害人落实救助金21万元。 (二)科学规范审判权运行。加强审判流程监督,实行审限预警、扎口结案等措施,强化立、审、执各环节的衔接配合。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全年共评查庭审2430个,评查裁判文书7800份。全面落实审判责任,建立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全程留痕制度,落实合议庭共同阅卷、庭审制度,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稳步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共增选人民陪审员107名,人民陪审员总数达640人,参审率达52.7%,高出全省3.2个百分点。 (三)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开通手机短信告知平台,实时向当事人发送案件进展信息,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查询触摸屏,方便当事人随时查阅案件进展。推行裁判文书公开,从今年1月1日起将全市两级法院应当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开通法院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与潍坊日报社联办《法院特刊》,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定期进行庭审直播;开展“法院开放日”、“见证执行”活动,邀请各界代表走进法院观摩庭审、参与执行。去年,省法院在青州召开全省法院司法公开现场推进会,并确定市中级法院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三、以确保科学有效履职为目标,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着力提升履职能力。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鼓励法官在职学习,举办办案经验交流会、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不断提高法官业务素质和审判技能。不断强化群众观念,教育法官用群众听得懂的法律语言、信得过的办案方式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去年,全市法院有18名法官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法官、办案能手和“十佳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有22个集体、42名法官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二)大力推进作风转变。开展“庸懒散浮”专项治理,广泛推行“四心”工作法,自觉做到: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判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委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对违规使用公车、经商营利等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法官与律师交往行为监督制约的规定》,建立法官诚信司法机制,通过发放监督卡、设置意见箱等途径,主动接受当事人对法官作风和办案质量的全程监督。 (三)全面提升基层司法水平。充分发挥二审、再审等审级监督纠错机制,坚决做到有错必纠、有冤必洗,中级法院全年共审结各类二审、再审案件5234件。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及时通过指定管辖、提级管辖、指定执行、提级执行等方式,帮助基层法院排除干扰,依法独立公正司法。继续开展“四好一高”(工作好、作风好、形象好、环境好、公信力高)人民法庭争创活动,鼓励法庭干警多办案办好案,全市56处人民法庭共办结各类案件29630件,占全市法院结案总数的32.1%。 (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坚持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汇报,依靠党的领导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观摩庭审42场次,召开座谈会37场次,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关注事项31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66件,办理检察建议7件。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中级法院从社会各界选聘了50名特约监督员,各基层法院也通过选聘执法执纪监督员、司法观察员等形式,进一步拓展司法监督的渠道。 2013年,全市法院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中级法院先后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上级法院和省市领导先后40余次对潍坊法院工作给予批示肯定。 今年,全市法院将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市委的整体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要更加主动地服务改革发展,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二要更加积极地维护民生权益,逐步健全便民服务网络,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诉讼难题,确保让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三要更加努力地提高公正司法水平,通过强化审判管理,健全错案防范机制,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等重要举措,着力提高审判质效。四要更加执着地抓好队伍建设,以创建“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为抓手,切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坚定信念、改进作风、提升能力上狠下功夫,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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