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显著提升 河流水质持续稳定 |
全市环保工作实现稳步前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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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付生)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2013年我市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城区“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居全省第七位,23条重点河流水质Ⅴ类以上断面提高7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降幅均超过前两年总和,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提高。 “三八六”环保行动全面展开。市环委会各专项委员会按照“三八六”环保行动总体部署,制定了各自工作方案。召开了三次协调推进工作会议,建立了工作调度、督查通报和信息公布制度。八大战役各牵头部门按照具体推进落实方案和任务配档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2013年已完成重点任务341项,完成率98.3%;同时关停污染企业581家,拒批化工类项目63个,对4个区域实施了限批。 空气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潍坊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了重点片区异味污染专项整治,重新划定城区“禁燃区”,继续淘汰10吨以下小型燃煤锅炉,工业废气异味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2013年“蓝天白云”天数达到150天,列全省第七,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符合规定标准,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列全省第七。 水污染防治保持良好态势。全力推进工业废水污染源治理、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河道综合整治等重点项目建设,境内23条河流全部稳定达到恢复鱼类生长目标,60.7%的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Ⅴ类以上;2012年度小清河流域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列全省第一,全市重点河流水质现状综合排名列全省第六。 污染物总量减排稳步推进。已建成投运224个重点减排工程,制定出台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实施了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预计主要污染物COD、氨氮、SO2、NOx削减可完成年度任务,基本达到全省“十二五”减排平均进度,扭转落后局面。 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严格把握环保门槛和准入条件,不断优化和完善环保审批程序,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政策,下放部分审批权限到县市区,滨海开发区享有市级行政审批权限,进一步提高了服务经济发展效能。 继续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出台了《环境污染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发动群众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以污染治理、项目审批、总量减排工程和环境信访等为重点,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环保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对重污染项目(生产线)和“十五土小”、小作坊、小养殖场等实施了停产治理、限期治理和取缔关闭,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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