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芳 李华英)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印发了《质检总局关于同意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函》,批准诸城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近年来,诸城市坚持把握质量内涵,宏扬质量精神,持续加大投入,构建大质量工作格局,推动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四大质量共同提升。该市于2013年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了关于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申报材料,经材料审核、申述答辩和专家论证,总局同意诸城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