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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 (记者江国成 高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日宣布,我国计划2015年底前在全国所有已通气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此举将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支出大体稳定,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引导居民合理用气。 根据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将居民用气划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各档具体气量和气价由各地根据上述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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