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观察》3月25日刊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万其刚的文章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改变“僵尸条文”现象。 从立法的角度来说,要注重立法质量,实行科学立法。科学立法的实质内容包括:首先,科学地划分法律与道德、风俗习惯、行业规范等各自的调整范围;其次,立法要体现时代精神,积极回应时代关切; 再次,法律体系和谐一致。第四,立法要接受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