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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最新的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9日联合下发的“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9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创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的通知”。 两大通知从鼓励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就业两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扩增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就业的空间和能力。 以前,我国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后征收企业所得税。今年这一政策优惠范围进一步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提高到了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 另一优惠政策是统一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据统计,这一政策使600万户小微企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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