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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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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国税积极开展“阳光稽查”



  本报讯 (齐向东)今年以来,高新区国税局稽查局积极开展“阳光稽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税收服务,努力提高稽查工作水平和透明度,保证稽查行为公正、公开、规范。
  高新国税稽查局将税务稽查执法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工作纪律及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稽查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受理范围、举报方式、途径及奖励规定、税收违法处理规定等内容,通过《税务稽查告知书》、办税公告栏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开,保证纳税人的稽查知情权。稽查人员在实施税务检查时,将印有稽查业务公开有关内容的《税务稽查告纳税人书》随同《税务检查通知书》送达被查对象。同时,向被查对象送达《稽查廉政回执卡》,针对稽查人员执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被查对象的监督。
  公示部分行业稽查结果。对群众关注及征管薄弱的行业实施税收检查后,该局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做到“打击一个,震摄一片,教育全行业”,解决行业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高整治效果,标本兼治,促进行业规范管理,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
  推行稽查意见反馈制度。该局检查人员在发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同时附送《陈述申辩笔录》,供被查对象核对事实,听取其陈述、申辩。对被查对象提出的不同意见认真对待,对其合法要求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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