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李培政 王洋)近日,峡山区拨付2014年上半年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共计4.25万元,对68名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主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进行审核、公示后,将生活费补助发放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