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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付生)为充分发挥环评审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化倒逼作用,市环保局在全市建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联动机制。 具体流程由市环保局下达流域、区域和企业从严审批或限批文件,同时抄送相关县(市、区)环保局和建设单位。县级环保部门接到从严审批或限批文件后,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实行同步联动。在从严审批或限批期间,县级环保部门将已申报本级审批的涉及从严审批或限批的流域、区域或企业的建设项目名单及时报市环保局备案。从严审批或限批的相关情况完成整改后,由责任县(市、区)环保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和解除申请,经市环保局现场检查验收同意后,方可解除从严审批或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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