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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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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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全面强化大气污染防治



  本报讯 (记者付生)今年以来,昌乐县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五条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不断提升全县环境空气质量。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县城区范围内一律不再审批燃煤锅炉,开发区、宝城、宝都、五图和朱刘街道范围内禁止新上20吨以下燃煤锅炉。全县范围内不再审批生产工艺中产生挥发性有毒有害、异味气体的化工、石化、医药类项目,以及产生粉尘的水泥、石灰和石子加工、岩棉等建材类项目,今年以来,共对30多个项目实行了拒批。
  坚持先停后治,严格整治异味、粉尘和超标排放。对异味、粉尘和超标排放的企业,全部采取先停产再治理。严格防控城市扬尘污染。督促所有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扬尘防控“六个100%”要求,33个项目的209个单体工程落实了防尘措施,依法对3家不达标的工地下达了处罚。
  做好道路保洁工作,主要道路每天早中晚洒水3次,道路两侧绿化带植被进行定期洒水除尘。严查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依法对没有落实防尘措施的运输车辆予以停运和处罚。督促相关进出物料企业,落实好运输车辆密闭、覆盖、清洗等防尘措施。突出专项整治,全面关停取缔石子加工、石灰窑项目,目前,全县22家石灰窑和朱刘片区21家石子加工已全部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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