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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孙克义)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3年11月15日至2014年1月19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潍坊市委和市人大、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了巡视。5月12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潍坊市反馈了巡视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市委对此高度重视,专门研究制定整改意见,认真进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有的部门单位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单位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启动问责程序,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2、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规范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用车行为。认真解决违规多占住房、违规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3、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法制观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纠正和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以及利用职务便利中饱私囊等行为。 4、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业行为。切实解决违规在企业、中介组织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以个人或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问题。 5、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群众满意率。落实责任,依法依纪妥善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努力化解信访积案。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6、积极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债务资金监管,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制度和偿债准备金制度,从严控制新增债务,妥善处理存量债务,重点清理整合投融资平台,提升债务资产的运营效率,减轻财政资金的运营负担,使政府性债务有效实现良性循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公开电话:0536—878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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