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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奎文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出台《奎文区社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着力探索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新路子,推进了该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出台《奎文区社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共分五章、四十三条,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机关,社会组织的成立和变更、注销登记的条件、需要申报的材料、登记程序、以及对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培育扶持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实施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根据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在奎文区民政局依法申请登记。目前,已直接登记社会组织8个。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通过逐一上门调查了解,摸清全区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队伍情况,并登记造册,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了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应建尽建,应派尽派,党组织覆盖率100%,工作覆盖率100%。 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出台《关于开展全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通知》文件,组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活动,并按照《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潍政办发【2014】4号)文件要求,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和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的制度,让社会服务性质的工作和服务职能更多的向社会组织转移。 强化社会组织自律发展。坚持依法自治、依章办事、恪守非盈利的原则,树立诚信为本、诚实守信、有诺必践的观念,通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社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律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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