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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安排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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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贺德良)9月4日,我市在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前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调度,对第三期专项整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副书记、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王献玲主持并讲话。市领导苏立科、初宝杰、邹庆忠、孙明亮、刘炳国、潘强、王桂英、夏芳晨出席会议。 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第三期专项整治是这一环节的“重头戏”。这期专项整治确定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行政审批、政府购买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介服务市场秩序等六个体制机制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任务。 王献玲要求,要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第三期专项整治工作。在具体整治实施方案制定上,要突出操作性,逐一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做到简明扼要、切实可行,实施方案要向社会公示。在整改措施上,要突出制度机制建设重点,着力建立健全公平公正、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加大公开监督力度,保证制度落实到位,解决好制度机制缺位的问题。在责任落实上,市级分管领导要靠上调度指挥,牵头部门要牵头抓总,参与部门要认真配合,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强化督促检查,继续坚持开门搞整改,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大公开曝光力度,促进问题整改到位。 王献玲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一二三期整改工作联动,坚决摒弃“闯关”思想,牢固树立“开端”意识,继续推进其它各专项整治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治任务,要开展好“回头看”,整治效果不好、没有按完成时限整改到位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问题整治不力的单位和负责人,要进行问责,促进整改任务真正落地,确保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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