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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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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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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本报讯 (记者贺德良)9月5日,市委、市政府在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积极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委副书记王献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立科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夏芳晨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解决这一问题作为检验党员领导干部宗旨意识强不强、群众观念牢不牢的重要标志,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内容,拿出务实管用的措施,力求尽快见到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牵涉面广、成因复杂,需要落实责任、综合施治、集中攻坚、务求解决。要建立健全清理欠薪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市清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从根本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要建立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对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不得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和为其办理用地、规划等建设手续;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等进行限制。对恶意欠薪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纳入“黑名单”,坚决清出潍坊市场。同时,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责任,促进有关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会议强调,要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等行为。公安部门要从打击建设领域的黑恶势力入手,依法及时受理和处理恶意欠薪、欠薪逃匿案件以及涉嫌诈骗行为的工资拖欠案件。司法、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和审理欠薪案件绿色通道,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要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对虚构事实、以非法手段讨要工资或以讨要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堵路占道、聚众滋事、扰乱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危及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企业或个人,要依法进行打击处理。对党员领导干部幕后插手工程建设、造成恶意欠薪,或者在背后组织恶意讨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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