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健全体系打造“阳光”救助 |
到目前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2.77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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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超)9月17日,记者从全市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努力打造“阳光”救助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着眼加快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我市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公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进展和成效主要表现有:城乡低保水平不断提高,目前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3100元;其他县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450元以上,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2900元以上。截至8月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1.1万户、18.8万人,今年已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2.77亿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5400元和4000元以上,今年已累计发放五保金4535.3万元,孤儿分散供养和机构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720元和1200元,今年已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975万元。大病医疗救助比例再度提高,9月1日施行的《潍坊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将救助对象住院救助比例提高到65%。受灾人员救助工作扎实开展,规划建设了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建立了基本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去年全市发放救灾资金5300万元,救助受灾群众59万人次。临时救助力度不断加大,今年春节期间对全市8825户特困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帮助解决了临时性生活困难。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救助中的补充作用,上半年全市已发放慈善救助款物2070多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1万人次。 发布会还介绍了我市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以及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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