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救助政策 建立长效机制 |
寿光0-9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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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寿光市残联积极开展0-9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作,通过制定救助政策,扩大救助范围,建立长效机制等政策,实现了康复救助全覆盖。 发现一例 救助一例 在开展0-9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活动中,寿光市残联坚持以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为契机,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救助政策,扩大救助范围,建立长效机制,对有康复希望、康复意愿,自愿到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实现了康复救助全覆盖。目前,对符合救助标准的130余名患有听力语言、智障、脑瘫、孤独症残疾并在定点机构训练的儿童,进行了免费康复训练。此外,寿光市残联还对在定点机构康复的超龄残疾孩子给予每季度600元的康复补贴。 每人每年不少于1.2万元 寿光市残联根据国家《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潍坊市0-7岁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标准和要求,制定了符合寿光当地实际的救助办法。办法规定:凡具有寿光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0-9岁,有康复需求,身体状况稳定且家庭成员配合的残疾儿童均可参加康复救助。救助标准为:听力语言残疾儿童:为每名受助儿童提供一学年(10个月)1.2万元康复训练补助,包括:耳膜制作、电池购置、康复训练、康复评估、康复教材、家长培训、中餐和午休等项费用;脑瘫儿童:每名救助儿童按每年人均13200元的标准接受9个月的康复训练和矫形器装配补助(训练:12000元;矫形器:1200元);孤独症儿童:按每年人均12000元标准接受至少一年的康复训练;智障儿童:按每年人均12000元标准接受至少一年的康复训练。 寿光市残联按照《潍坊市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和评估办法的通知》进行康复机构资源调查,确定寿光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寿光市特殊教育学校、寿光市辛欣特教中心三处承担县级项目任务。寿光市残联组织各镇(街、区)残联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工作,选择诊断明确、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接受项目救助。由定点康复机构为残疾儿童制定系统的康复训练计划,包括康复评估、个别化训练、集体训练、家长培训等,内容涵盖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生活自理、社会适应等领域,促进受助儿童全面发展。要求受助儿童机构康复训练时间每年不少于9个月,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半天。 加大监督检查 确保家长满意 为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残疾儿童及其家长的康复需求,寿光市残联成立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面的检查督导,专家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对定点康复机构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效果进行检查。 同时,寿光市残联还对培训时间、培训机构、经费使用、生活环境等都设置了具体要求,尽量满足家长的需要,让家长满意。到目前为止,寿光市残联已投入康复经费80余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此外,寿光市残联还投资10余万元,为各定点机构配发了感官器材和训练器材,使家长对定点康复机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满意率达到90%以上。 记 者刘名顺 通讯员杨迪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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