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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老年朋友们,全体老龄工作者同志们: 金秋时节丹桂飘香,鸢都大地欢歌飞扬。10月2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目——重阳节,也是全国第二个法定“老年节”。值此,谨向全市160余万老年朋友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向全体老龄工作者和所有关心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老年人是党和国家以及全市人民的宝贵财富。在这个美好的日子里,深深感谢曾经为潍坊市发展进步奉献青春年华的老年朋友们,我们所取得的一切成绩都饱含着你们的劳动和智慧、凝聚着你们的心血和汗水。虽然你们现在离开了工作岗位,但仍然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充分展示了当代老年人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精神风貌。你们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敬和爱戴。全市老龄工作者和关心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为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作为,锐意进取,为实现全市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高度评价! 百善孝为先,孝为德之本。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美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不断完善惠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促进了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市“老有所养”水平不断提高,“老有所医”条件逐步改善,“老有所为”作用愈加明显,“老有所学”领域日益广阔,“老有所乐”内容更加丰富,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质量显著提高。 当前,我市正处在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160.22万,占总人口的17.9%,老年人口总数、老龄化程度均居全省前位,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各项任务十分繁重。为此,全市上下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的需要,全力促进转型发展,统筹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和推进机制,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及优待老年人的各项规定,千方百计地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题、谋幸福,努力使全市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希望广大老年朋友们在保重身体、颐养天年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新潍坊再立新功。 衷心祝福全市老年朋友们节日快乐、健康长寿、生活幸福! 祝愿全市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中共潍坊市委书记 杜昌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市长 刘曙光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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