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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洪帅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指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党员干部是党员队伍的“排头兵”,如何落实好从严要求,保持昂扬的战斗活力?笔者认为,就是要锤炼法治的素养,善用活用法治思维律己为人、谋事创业,带头树立起守法用法、清正严明的浩然正气。 要知法敬法。党内没有“法外之地”,知法才能守法用法。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熟记于心、了然于胸;要带头敬畏法律,牢记任何人没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心怀敬畏才能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经得住考验,才能有所止、有所为。 要守法信法。无规矩不成方圆,凝聚法治的正能量必须从每一个体、每个细节抓起。干部要带头严守法律,把从严贯穿于工作生活的细枝末节,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牢记法律是底线、红线,更是高压线;要带头维护法律权威,坚定法治信仰,从严修身立己为官,谨言慎行、慎小慎微才能善始善终地有所担当。 要依法行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有法不依、有禁不止法律必然如同虚设。党员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要善用法治武器,带头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维护群众利益,敢于用法律向社会不正之风“动刀亮剑”,维护好法律公平公正的社会“公信力”,努力为法治中国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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