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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 (记者赵超 陈炜伟)记者4日获悉,为探索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在深圳市开展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新电价机制自2015年1月起运行。 此次输配电价改革,将把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即政府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固定电网的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同时,明确输配电准许成本核定办法,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 此次输配电价改革,标志着我国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的转变,也是电价改革开始提速的重要信号,将为推进更大范围的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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