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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 近日,国务院批准并印发了《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立足鲁甸地震灾区的基本特点和实际情况,明确了恢复重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建目标。提出用三年时间完成恢复重建任务,使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实现户户安居、家家有业、乡乡提升、生态改善、设施改进、经济发展,为灾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基础。《总体规划》确定了居民住房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灾害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6个方面的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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