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11月27日刊登上海市社联党组书记沈国明的文章表示,建立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对于权力的健康运行至关重要。 在已有的八大监督中,人大监督相对最具有制度性安排的特点,因此,尤其应当将作用发挥出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国情的政治制度,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政府和法院、检察院由人大产生,向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的监督,人大的监督是最高国家权力的监督。我们声明不搞三权分立,但是,我们更需要实施有效的监督,让政府、法院、检察院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用实际成果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