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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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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明年实现统一标准



  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备受市民关注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进展顺利。从年初启动到现在,新农合职能、机构、编制、人员、资金、档案、信息数据等移交已经完成。明年1月1日,全市原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全部实行并轨。
  为进一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同样的优惠政策,我市从年初开始实施新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把原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做到统一管理、统一经办、待遇一致,到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目前,奎文区、高新区、滨海区、高密市已率先完成整合并轨,其他县市区今年底完成。从2015年开始,我市居民基本保险执行全市统一筹资标准。个人缴费设两个档次,一档为每人每年11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200元,居民以家庭为单位选择统一缴费档次,政府补助不低于每人每年360元。记者韩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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