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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柴油黄标车“黄改绿”工作要本着“服务群众、改善环境、自愿申请、双向选择、市场运营、政府补贴”的原则,对符合改造条件的柴油黄标车,由车主自愿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检测审查合格后,经车主与尾气净化设备供应商双向选择,签订改造合同,改造完成后,经车辆安全、尾气排放情况检测合格后,换发“黄改绿”环保检验标志,按绿色环保检验标志车辆进行管理。 根据全市国Ⅱ柴油黄标车分布情况及“黄改绿”实际工作需要,结合我市检验机构布局、检测能力和黄标车限行政策等因素,我市共选择了6家机动车检测公司设立“黄改绿”办理点。中心城区2家:潍坊宝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潍坊安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高密市1家:高密市伟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青州市1家:青州晟迪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寿光市1家:寿光市德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诸城市1家:诸城常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没有办理点的县市区,其车主可选择以上办理点进行办理。
根据《工作方案》,符合条件的车主可分“八步走”完成“黄改绿” 第一步:自愿进行柴油车“黄改绿”改造的申请人在“黄改绿”办理点填写《山东省柴油车排放净化设备加装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二步:尾气净化设备供应商负责对改造车辆进行车况检查,委托检测机构进行原始测试,对不符合“黄改绿”要求的车辆不予受理。 第三步:符合改造条件的车辆,申请人和尾气净化设备供应商双向选择,确定适合的改造设备,签订合同。 第四步:供应商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净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完成车辆改造,出具《山东省柴油车排放净化设备安装单》。 第五步:检验机构对改造完毕的车辆进行外观检查和排放测试。加装的尾气净化设备不应改变车辆原有的安全性能,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要求。外观检验主要核实安装的设备与《山东省柴油车排放净化设备安装单》内容是否相符。排放测试采取自由加速法检测,出具《净化设备安装后排放检测报告》,检测结果须符合下表要求: 第六步:外检和排放测试符合要求的车辆,车主在“黄改绿”办理点提交改装企业出具的正规发票及复印件、《山东省柴油车排气净化设备安装单》和《净化设备安装后排放检测报告》,工作人员对材料审核通过后,核发“黄改绿”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第七步:“黄改绿”车辆的所有人,凭“黄改绿”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 第八步:符合“黄改绿”补贴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填写《山东省柴油车排放改装补贴资金申领表》,向车辆注册登记地所在的县市区黄标车淘汰联合办理窗口提交相关材料,领取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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