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保局将加强督查、督办,联合市公安局研究设立“环境警察”,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和法院,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犯罪行为。 设立了“环境警察”,可以让执法者不再尴尬。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减少环保执法的阻力,增强对环保违法活动的震慑力;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可以提前介入并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从而减少重复劳动、提高环境执法效率。 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