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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韩立新 通讯员王鹏)1月27日,记者从市政法委获悉,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下发第二期11个见义勇为人员特困家庭救助金,帮扶期限为两年。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自2013年8月获批设立以来,在大力弘扬社会正气,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同时,积极开展见义勇为人员特困家庭救济救助工作,自2014年1月开始,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对第一期10个见义勇为人员特困家庭进行了救助,通过银行每月向特困家庭发放400元的生活救助金。在第一期继续救助的同时,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将特困家庭救助形成制度化,今年经基层申报,县市区综治办公示、确认,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审核,又确定了第二期11个特困家庭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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