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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 |
未纳入清单权力事项 一律不得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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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编办获悉,我市自2014年4月始,在全省率先部署开展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制度工作。目前,市、县两级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已全部编制完成,并对外公开发布。 市级74家单位权力事项3564项 据了解,此次市级清单编制范围共包括74家市直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驻潍上属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三定”规定,将权力事项分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10个类别。将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创业服务、民生保障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单列服务清单。 市级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经过部门梳理、审核确认、合法性审核和两轮压减等步骤,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经审议通过后于2月25日向社会公布。市级权力清单共列入3564项,其中市直部门(单位)权力事项3163项、驻潍上属单位权力事项401项。单列服务清单,共列入400项,其中市直部门(单位)服务事项305项(含部门共同行使的服务事项2项)、驻潍上属单位服务事项95项。 另外,对法律法规虽有规定,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或长期未实施的19个市直部门(单位)的278项权力事项进行“冻结”,原则上不得实施,确需实施的再按程序“解冻”。 各县市区权力清单平均4337项 据了解,市县两级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同步部署开展,截至2014年底,各县市区已全部完成清单编制工作。共梳理出县级权力清单52048项,平均每个县市区4337项;服务清单共计4640项,平均387项。12个试点镇街权力清单共计1488项,平均124项;服务清单563项,平均47项。 未纳入清单权力 一律不得实施 我市将根据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对外公开。同时,强化用权监督。建立权力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权力事项进行及时调整,并由监察等相关部门,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今后,未纳入清单的权力事项,一律不得实施。 记者刘名顺 通讯员武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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