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 (记者侯江宏 通讯员徐卫光 张立刚)近期以来,市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部署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做好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推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有关精神,争取领导重视支持。成立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为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提供保障。 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主动接受省厅业务指导,加强与市检察院的沟通,就拟选任数量及地域分配、工作方案、选任公告等进行充分协商。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形成了工作合力。 广泛调研,制定方案。充分了解人民监督员工作职能、现有数量和分布等情况,根据地域、人口分布等实际因素确定全市拟选任人民监督员98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人民监督员设置和选任机关、条件、程序步骤,并在潍坊日报、潍坊司法行政网等媒体发布了选任公告。 召开会议,培训部署。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就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任务、时限、程序等,对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担任人民监督员的条件,为开展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营造了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