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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
最近“创客”这个词儿挺火,它“闯入”政府工作报告。1月份李克强到访深圳的一个机器科技工作坊,体验各位年轻创客的创意产品。在“五四”青年节期间,李克强总理给清华大学学生创客们回信,在鼓励的同时肯定了“创客”所蕴含的能量。现在创客队伍的不断扩大正是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最好诠释。 “创客”一词来源于英文单词“Maker”,是指出于兴趣与爱好,努力把各种创意转变为现实的人。长尾理论的提出者、美国《连线》杂志前主编克里斯·安德森在《创客:新工业革命》一书中,将创客定义为这样一类人:“他们使用数字工具,在屏幕上设计,越来越多地用桌面制造机器、产品;他们是互联网一代,所以本能地通过网络分享成果,通过将互联网文化与合作引入制造过程,他们联手创造着DIY的未来。”虽然很多创客的奇思妙想可能会产生巨大的商业利益,但是他们的创意更多的来自于在互联网环境下本能的驱使,只要有一个奇思妙想,创客们用一台电脑,一间作坊就能将自己的创意变为现实,当拥有丰富多彩的兴趣爱好和各种特长的人们聚到一起,相互协调激励,就会爆发巨大的创新活力。 于是有人会翘首以盼:“他们的创意能换取多少利润?”“这些创客中会不会有中国的乔布斯?”我们首先要看清创客与传统创业者的区别,创客的本质在于“创新”,而不像传统创业者那样迎合市场需求。创客们的目标首先不是盈利,而是希望能改变某种生活方式,让人类的生活和生存环境更方便、更美好。如果乔斯布当年只是为了设计出一种能卖遍全球的电脑与手机,那么他就不会用毕生精力执著于完美的设计,我们手中的苹果产品肯定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因此当创客与文化结合起来的时候,更需要创客们的涵养、耐心与眼光。设计一个动漫形象并不难,但真正赋予它故事和生命力是最难的课题,是像日本的吉卜力工作室一样强调民族文化与漫画的结合,还是模仿美国皮克斯科技与人性的有机结合?现在各地文化部门与博物馆都在学习像台北故宫博物院那样打响文创产品的牌子,创造盈利点,但是台北故宫的文创部门背后有成熟的设计团队做后盾,产品要经历“上架和退场”考验,且版权保护行之有效。如果一味地追求花哨、新潮、卡通化,很有可能不仅不受欢迎,还会损害原有的文化内涵和形象。 在创客的群体中,我们看到了一个个敢于碰硬的年轻灵魂,一颗颗饱含希望的种子。要让种子落地生根,需要政府既要“放”,又要“护”。“放”是给他们宽松的环境,无论什么样的点子都应该接受市场风雨的考验;“护”则是要提供健康有序的金融担保制度,简化程序,保护成果,打击侵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迎来“文化创客”蓬勃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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