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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玲主持并讲话 本报讯 (记者贺德良)5月26日,全市立法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主要传达学习省人大学习贯彻《立法法》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对我市立法筹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副书记、市立法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献玲主持会议并讲话。市立法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卫东、姜树政、杨洪旭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出席会议。 王献玲指出,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潍坊建设的重要内容。新修订的《立法法》赋予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是一个重大的历史性机遇。我们必须抓住这一机遇,认真扎实地做好立法筹备工作,力争早日取得地方立法权,开展地方立法工作。 王献玲强调,一要高度重视立法筹备工作。拥有地方立法权,对我市进一步搞好地方自我治理,改善法治环境、激活自身活力,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有关方面必须充分认识争取首批授权城市的价值和意义,高度重视、扎实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人大的评估。二要扎实做好各项立法筹备工作。要争取省有关部门尽快批复我市设立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要按照立法工作条件需求,抓紧选调有专业素养的工作人员专门从事立法筹备工作。其他方面需要充实完备的,也要对照省里要求认真落实到位。三要抓紧开展立法需求调研。各有关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立法法》规定的立法权限范围,对立法需求尽快组织调研。市人大要高起点做好筹备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人大、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要强化立法工作的培训和宣传。市人大对立法筹备工作人员,要加强立法培训,快速提升立法能力。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广大机关干部认真学习《立法法》,普及立法知识,灌输立法理念。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培养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王献玲最后强调,市立法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从各自的职能职责出发,做好立法机构的设立、人员调配、培训宣传、经费保障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立法筹备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导,推动各方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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