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社会新闻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国内国际
 
标题导航
民警成功解救被拐女童
婚丧嫁娶统一简办
图片
六大人群须进行肺癌筛查
柔弱女子用爱创造生命的奇迹
有一种矫情叫“不愿子女从事自己职业”
我市开展预付消费侵权行为专项整治
高新区专项整治物业收取公摊水费
2015年05月2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开展预付消费侵权行为专项整治



  为规范服务领域预付式消费经营行为,近日,市工商局下发通知,从5月份开始到10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服务领域预付式消费侵权行为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包括美容美发、汽车清洗、休闲健身等行业预付式消费侵权行为,严查经营者以打折、优惠或免费试用等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消费卡;购卡不退、强买强卖、强制服务;虚假宣传、承诺不兑现;未满服务期限,以装修、搬迁、转让、停业等为借口,擅自终止服务并拒绝赔偿消费者损失;服务期限内,未经消费者同意变相涨价或搭配项目收费,消费者提出合理退款要求,不予退款;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合理规定以及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期间,市工商局将畅通12315受理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快速处置消费者诉求。加强警示指导,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预警提示,指导经营者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主体资格信息、价格标准、房屋租赁期限等信息,明确售后服务事项,确保消费者知情权。增加检查频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震慑力,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案件线索,及时通报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据了解,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在美容美发、汽车清洗、休闲健身等多个服务行业广泛使用,消费者在获得优惠、享受方便快捷的同时,消费纠纷也频繁发生。消费者办卡后商家服务质量大幅下降、经营者在预付费服务有效期内擅自提高服务价格、更换经营者后拒绝使用原消费卡、预付卡到期作废余额不退、办卡容易退卡难等问题时有发生,消费者先付款再消费的方式往往让消费者陷于被动境地,无法预知商家在经营中可能发生的变故,一旦遇到欺诈、侵权行为,消费者难以及时维护合法权益。
  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谨慎对待预付式消费,认真评估消费风险,尽量选择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商家消费,不要受宣传误导进行冲动消费;办理预付卡时,应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注明违约责任,明确退卡情形,不要轻信口头承诺;要保管好票据、协议、服务章程等凭证,便于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刘名顺
        通讯员邱新华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