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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要回了辛辛苦苦工作挣来的工资,太感谢咱司法所的同志们了。”在昌乐乔官镇某塑料厂打工的刘大姐感慨地说。主持调解纠纷的乔官司法所所长胡家成说,其实这次纠纷的化解,不仅得益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更少不了法律服务人员老赵和调解热心人老王的帮助。 近年来,昌乐县司法局探索推行了“人民调解1+2模式”,即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司法行政机关组织指导,整合现有法律服务资源和人才资源,为每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一名法律服务人员和一名在本村有威望、有能力的热心人,协助做好矛盾纠纷化解、提高调处效能的工作方法。1—4月份,全县基层调解组织运用这一方法调处矛盾纠纷458起,调处成功率98.2%。 记者王瑗 通讯员吴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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