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以来,昌乐县公证处对小额遗产继承公证推行简易程序,为办证当事人带来“三个优惠”的变化,即所需材料变少、办证时间缩短、公证费减免,受到了当事人普遍好评。 以往,当事人为了几百元或更少的遗产,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与大额继承相同的公证证明,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 推行简易程序后,该处对于不超过2000元的银行存款和标的额2000元以内的动产、财产权利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同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小额遗产继承,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今年以来,该处已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27件,减免公证费7000余元。 记 者王瑗 通讯员李春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