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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财政部门获悉,为推动养猪业发展,我市积极争取2015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112万元。 我市坚持“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款专用”的原则,同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今年共支持诸城市、高密市、寿光市、临朐县、青州市奖励资金3112万元。其中诸城市获奖1460万元,为我省获奖县之首。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用以支持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生猪生产方面的支出,包括购买种猪和饲料、生猪生产流通和加工方面的贷款贴息,生猪防疫服务费用及保险保费,以及建设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改善加工流通条件,规范无害化处理等。通过资金奖励的支持为整个生猪产业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同时维护了消费安全。 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流通,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设立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用以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安全。 记者刘名顺 通讯员任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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