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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坊子区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将2015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2014年的13000元/年/人提高到14758元/年/人。 据悉,凡在西藏等国家规定的天气恶劣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双倍发放。义务兵在服役期间个人被大军区以上(含大军区)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按当年优待金标准增发40%;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按当年优待金标准分别增发30%、20%、10%;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当年优待金标准增发5%。优待金由区财政统一列支,统一发放。目前,坊子区已为2013年和2014年秋季入伍义务兵共314人,按14758元/年/人的标准,发放优待金463.4012万元;为在西藏等国家规定的天气恶劣地区服役的义务兵6人,给予优待金双倍发放;为2014年度15名荣立个人三等功、48名荣获优秀士兵(官)的现役官兵家庭赠送慰问金共3.9万元。 王现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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