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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孙孔嘉)7月16日,记者从市教育部门获悉,今年的助学贷款政策做了相关调整,将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据了解,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贴息。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还本宽限期内学生仅需支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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