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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徐强 郑向晔)近日,滨海区下发《滨海区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生活补贴发放办法(试行)》,为符合条件的百余名离任村主职干部发放生活补贴。 据了解,离任村主职干部补贴对象为累计在本村任职10年(含)以上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职务相当者)。离任村主职干部需正常离任,且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方可领取生活补贴。男不满60周岁或女不满55周岁的,从其达到60周岁或55周岁的次年1月份起享受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离任村主职干部,按任职每满1年每月3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已由滨海区财政或村集体资金办理各类养老保险的,将不再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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