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区市民来电反映:办理车贷时,他向某担保公司交纳1080元保证金,2014年12月还款完成,保证金收据一直由业务员保管,业务员表示已将收据交到担保公司,但担保公司表示未收到,双方互相推诿,保证金至今未能退回。请政府调查处理。 奎文区政府反馈处理结果: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调解,担保公司承诺给消费者退还押金。回访来电人,称保证金已退还,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