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8月12日电 (记者王海鹰)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山东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根据这一通知,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 据了解,新标准自2015年1月起施行,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实现了城乡统一。 山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从2008年开始实施,此次是在2012年、2014年两次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的基础上,再一次提高扶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