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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8月19日刊登中共中央党校科社部吴忠民的文章指出,不能否认,互联网对于社会矛盾有着明显的催生及推波助澜的负面效应。问题在于,互联网对于社会矛盾还具有另一方面的功能,即:在一定条件下,互联网对于社会矛盾具有明显的积极缓解效应,扮演着“缓冲器”的角色。这一点,有时却被人们忽略了。 互联网对社会矛盾的积极缓解效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互联网有利于发现社会矛盾。二是互联网有利于社会成员兴奋点的多样化分散化。三是互联网有利于社会成员焦虑心理及不满情绪的释放。四是互联网有利于社会包容度的提升。五是互联网有利于社会舆论压力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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